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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带着一面锦旗来到了湖北维思德(荆州)律师事务所

2024-06-11 0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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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张先生带着一面锦旗来到了湖北维思德(荆州)律师事务所,专程前来感谢周鑫律师,感谢维思德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他能够获得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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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张某系某市S苗木有限公司、某市J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9月,张某承接了他人承包的H林场林地及树木,并于同年10月至11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工人将所有林木采挖,被采挖的大部分香樟、山玉兰、桂花等林木经截杆平头后重新原地栽植,剩余的18株香樟树被售卖。涉案林地森林类别为省级公益林。

张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林地上本人所有的林木,涉嫌滥伐林木罪。张某聘请周鑫律师为其辩护律师。

2024年5月31日,某某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参加此次听证会的除听证员、人民监督员、H林场代表外,还特意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余名林场村民共同参与。

本案中,张某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擅自采挖移植,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森林法的规定,侵犯了国家对 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但张某绝大部分的林木采伐后经土地修整完就地移栽,意图通过调整苗木间距,优化苗木布局,提升苗木价值,对森林环境资源未造成实质破坏,不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宜作犯罪处理;且其采伐后销售的部分林木,立木蓄积量未达成立案标准;故张某的上述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2024年6月7日,某某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张某作法定不起诉处理。

一面锦旗,是一份赞许,更是一份信任,张先生的锦旗,是对湖北维思德(荆州)律师事务所的肯定,也是对周鑫律师专业的认可。维思德律师将继续努力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尊客户利益至重,善谋而不失道,徇法理而不囿教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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